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 (12/10/2009)

教师专业标准规定了无论任何学科教师都必须具备的专业要素:知识知能,教学实践,班级管理,人际关系,以衡量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并且理解自己所教授学科的基本概念、原则以及学科结构。教师能够组织课程,通过使用与学科内容相适应的授课技巧,利用资料、资源和科技,来联系学科领域内外的知识和信息,使学生更易于理解学科知识。

教师能够制定短期和长期计划以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并根据学生的需要修改和调整教学计划。教师须了解不同学生的社会、文化以及特殊的学习需要背景,在学生已有知识、生活阅历和兴趣的基础上,促进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成功地达到学习目标。

教师须具备管理能力

教师须具备专业实践能力,拥有所要求的所有教学技术和教学策略,能够通过使用一系列工具和资源或开展活动使学生致力于学习;他们制定清晰的学习目标,有效地和学生交流,以合逻辑和有组织的方式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以达到学习目的;教师规划整个学习过程,注意其所扮演的角色,同时使用一系列评估技术来评价学习;让全体学生都参与自己的学习评估并予以指导同时,利用评估结果来指导授课,并与学生、家庭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交流有关学生进步的情况。

教师须具备班级管理的能力,他们规划并实施能促进学生学习的课堂教学步骤和惯例,制定并维护学生行为标准,建立起重视学习,培养学习能力的合适的学习环境氛围。教师懂得营造合适的氛围,促进相互尊重和交际能力的发展,增强小组责任感。

教师应拥有专业关系协调能力,能够在与不同社区的学生共同努力,为个体学生和学生团体设计、组织学习方案的过程中,能够通过与同事、教学专业机构、其他专业人士以及更广阔的社区服务人员积极有效地合作,达到促进学生学习的目的;教师能够理解学校、家庭和社区紧密联系的客观性以及培养和学生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关系的重要性并致力于建立这种关系。